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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幼师法治意识,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时间:2017-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增强幼师法治意识,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枫溪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办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2017121,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20171210下午,枫溪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院和区委工作部署,携手枫溪区教育办公室走进枫溪小学,联合举办“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枫溪区各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一百多人参加了活动。

潮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讲师团讲师、枫溪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陈图滨同志,以案说法,为现场的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们带来一堂主题为“沐浴法治阳光,关爱儿童成长”的法治课。活动由枫溪区教育办公室副主任柯秋卿主持。枫溪区教育办公室主任方明凯出席活动。

想知道我们都给幼儿园园长和幼师们准备了什么吗?Ready? GO!

Part 1:“幼儿园虐童”现象是什么?

 

“未检哥哥”用一段短视频引入主题。

园长、幼师们通过视频短片初步了解什么是“幼儿园虐童”现象。

发人深省的真实案例,让园长、幼师们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园虐童”现象。

Part 2:“幼儿园虐童”的表现方式都有哪些?

1.侵害幼儿的人身权。对幼儿人身权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幼儿的人身自由的侵害,二是对幼儿人格尊严的侵害。如:云南建水,用注射器针扎20多名不听话4岁儿童;上海杨浦,女童下体被女幼师放入芸豆;重庆,罚咳嗽吐痰女孩儿舔吃口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彦某幼师,多次对幼儿园学生以胶带封嘴、倒插垃圾桶等方式进行虐待。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恫吓幼儿。某些教师在面对幼儿的不良行为时,为了达到教育目的,有时会采取恫吓的手段。比如,幼儿园常见到这样的现象:某幼儿爱哭,教师为了制止幼儿的哭泣,便吓唬说:“再哭,就不让你妈妈来接你!”有的孩子顽皮,教师恐吓到:“再调皮就让你出去”,虽然这些教师的主观愿望只是想通过此手段让幼儿停止哭泣,但实际上,如果经常使用这种恐吓的手段,会让幼儿产生心理压力,会对幼儿造成心理伤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应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暴力包括身体的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语言暴力。语言暴力是指使用谩骂、抵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和心理遭到侵犯和损害的一种行为。

 

3.对待幼儿不公平。幼儿的个性差异和能力差异往往会使教师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情感偏向。教师的偏爱导致对待不同幼儿有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教育行为,而这些又影响着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教师眼中的好孩子,会得到与众不同的关爱和机会,对那些所谓的“捣蛋鬼”则容易形成负面的定势思维,在这种定势的支配下,处处不顺眼,这种厌恶溢于言表。而孤僻、退缩、不善交际的幼儿则几乎得不到老师的关注,是被教师忽视甚至遗忘的群体,教师对他们最大的伤害就是漠视。可以说,这种不公平的对待对所有幼儿的心理健康成长都是不利的。

Part 3:互动问答,“幼儿园虐童”涉及哪些法律知识,该如何预防?

“大家都知道幼儿园虐童事件可能涉及哪些法律?”“产生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幼儿园虐童行为,可能触犯哪些刑法条文?”“预防和杜绝幼儿园虐童现象,我们可以怎么做呢?”现场的园长、幼师们都听得聚精会神。

 

此次讲座台上讲的精彩,台下听得欢快,可谓是干货满满哦!

Part 4:幼儿教育中突发事件频发,应该如何处置?

“未检哥哥”就如何应对幼儿教育中的突发事件,为大家解疑释惑,并提出八条建议:

1、风险分担,为学生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或校园责任险等保险产品;

2、校方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相关证据证明;(如警示牌的设立、安全设施的证明文件等)

3、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方面规章制度,避免意外发生;

4、校方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履行告知义务;

5、发生事故及时对受伤的学生进行救治同时对现场拍照保留相关证据;

6、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进行沟通,如果校方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应尽量与家长达成调解协议;

7、分清学生是否存在过错,并妥善保存证据;

8、学生的损失与校方的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园长、幼师们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认真听讲,还不时低头做笔记记录。

转眼间,两个小时的法治课即将结束,“法治进校园”活动也已经到了尾声。面对幼儿园园长、幼师们渴求法律知识的目光,面对着大家依依惜别的场景,“未检哥哥”心里不免有一丝不舍,更相信法律公平正义的一颗种子已经在大家心里生根发芽了,有效预防和杜绝“幼儿园虐童”现象也成了大家的共识。

枫溪区教育办公室主任方明凯表示:“教育办将继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督促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预防和杜绝“幼儿园虐童”现象,我们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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