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决定对1宗故意伤害罪案件、1宗交通肇事罪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9月24日(周三)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枫溪镇新风路枫溪人民检察院一楼右侧)
三、注意事项: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电话:12309、0768-2975802
特此公告
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1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检察院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