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年上半年,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为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现将2024年上半年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上半年,我院干警通过网上填报方式,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7件,其中院班子成员记录报告共11件。
下一步,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防火墙”,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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