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枫溪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打造“产城人游”深度融合发展的中心新城区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院党组积极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法学法,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将法治工作与检察工作统筹推进。2021年多次召开党组会讨论法治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服务民营经济等重大事项。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检委会专题学习等形式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法考试。2021年通过全体干警会、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枫检微讲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进行党内法规知识测试。
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枫溪建设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法治建设,重点打击洗钱、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网络赌博、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3件187人,批准逮捕141人,不批准逮捕46人。提前介入案件8件2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25件363人,提起公诉333件374人,不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适用速裁程序1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17人,适用率84.76%,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83人,占比92.79%,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04人,采纳率99.67%,“落实案-件比”案件比1:1.1。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3人,已提起公诉,并获法院生效有罪判决。
(二)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推动“两项监督”落实,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其中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份。强化对监管机关执法活动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建立监外执行罪犯档案检察台帐52人,考察社区矫正对象57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要
(一)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6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3件,办结13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一批涉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对辖区学校周边部分商店违反烟草制品销售“50米红线”规定的乱象予以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举办我市首例无障碍设施监督听证会,督促区人社局对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情况进行整改;对潮州市南堤路(枫溪段)路侧护栏长期破损、管养缺位经媒体曝光后仍未整改一事,依法予以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磋商函,目前破损护栏已更换修复。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共举办听证会19场次。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一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予以国家救助,救助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
四、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一)“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构建多层次、立体宣传阵地。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推介信息324条。班子成员带队走进企业、校园、社区、村屯和机关开展“五进”普法宣传活动30场次。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深入基层,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挥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让普法教育惠及全民。
(二)建立与代表委员经常性直接联系机制。通过走访、调研、邀请视察等途径,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深化检务公开,发布程序性信息323 条,重要案件信息33条,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领导班子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科学发展的前瞻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开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未能深入到较为偏僻的学校、村委等,群众普及率还不够高。
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枫溪检察院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上级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枫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