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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
时间:2024-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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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11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枫溪人民检察院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铿作动员讲话,枫溪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喜荣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陈铿同志在动员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强调了本轮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要求枫溪人民检察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同题共答完成好市委交付的巡察任务。
孙喜荣同志代表枫溪人民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做到以点带面,将此次巡察成果运用到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紧紧聚焦上级重大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抓好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以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果体现巡察成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月8日,对枫溪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枫溪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在枫溪人民检察院大门左侧处设置联系信箱,设专门电话:18927115335,(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同时开通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21011,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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