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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枫溪小学法治第一课
时间:2024-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青少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和谐健康的法治校园环境,2024年3月4日,枫溪检察院联合枫溪司法所、综治办走进枫溪小学,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枫溪小学少工委委员、校外辅导员、枫溪检察院“枫林一叶”未检团队负责人陈图滨主讲。枫溪司法所张小霞副所长,综治办四级主任科员苏侠,枫溪小学杜漫滢副校长出席活动。

法治课开始之前,陈检察官代表枫溪检察院,举行赠书仪式,传递枫溪检察院对我校学子的关心与鼓励。杜漫滢副校长及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赠书,并与张小霞副所长、苏侠同志一起合影留念。

活动从以下三个方面,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
一、提高法治意识: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增强守法观念
陈检察官首先从“网络暴力危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角度出发,不断抛出问题与学生们进行互动,向同学们解读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醒同学们不要沉溺网络,号召孩子们安全上网,提高预防网络沉迷能力。并通过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同学们知道,每个人都受法律保护,引导同学们在面对骚扰、欺凌甚至危险时,要沉着冷静、观察事态、及时求助,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做守法好少年
陈检察官从扫黑除恶的时代意义、法治内涵和法律依据三个方面出发,就《反有组织犯罪法》中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了着重讲解,积极引导师生抵制有组织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识骗防骗及学法意识。
三、向毒品说:“不”!远离毒品,利人利己
陈检察官向同学们展示几种常见毒品的图片,并着重科普一种新型毒品——依托咪酯。与传统毒品不同,新型毒品更具有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把依托咪酯添加在香烟的烟丝中,或者是添加在电子烟油中,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滥用。在陈图滨检察官的带领下,同学们庄严宣誓,作为中华民族的儿女,定不忘耻辱,共同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国家禁毒工作奉献自己小小力量!

最后,陈检察官给同学们带来新学期的四点建议:一是懂感恩;二是慎交友;三是立大志;四是敢维权。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让学生们更加直接地接受法治教育,增强了学生明辨是非的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感受法律的温度,让孩子们的成长之路更加光明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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